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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学教育专业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标准(试行)解读——初等教育学院开展师范专业专题讲座

发布时间:2021年05月12日 作者:王中晔 点击:[]

为了紧跟教育改革,为师范专业认证做好准备,更好的完成人才培养方案的修订工作,5月12日下午,初等教育学院教师张小洁和王中晔面向全院教师做了专题讲座,对2021年5月初新出台的《小学教育专业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标准(试行)》进行了细致的解读。

为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和《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深化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改革的意见》,推进师范生免试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改革,建立师范生教育教学能力考核制度,教育部研究制定了《小学教育专业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标准(试行)》(以下简称《标准》)。《标准》包括师德践行能力、教学实践能力、综合育人能力、自主发展能力四个方面。张小洁老师和王中晔老师分别从各自专业的毕业要求出发,对应所支撑的培养目标,逐条进行了解读说明,并罗列出所开设的课程,有针对性的进行了延展与分析。

《标准》的出台目的旨在进一步加强师范类专业建设,建立师范生教育教学能力考核制度;推动教师教育院校将国家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标准和大纲融入到日常教学、学业考试和相关培训中;提高师范类专业人才培养质量;从源头上提升教师队伍教书育人的能力水平。通过专题讲座,我院教师对培养“四有”好老师有了更明确的认识,纷纷表示自身也要与时俱进,守正创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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