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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关于申报2023年度国家档案局科技项目及河南省档案科技项目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年03月30日 作者:科研外事处 点击:[]

学校各部门:

根据国家档案局《2023年度国家档案局科技项目立项选题指南》《河南省档案局关于开展2023年度档案科技项目立项工作的通知》《河南省档案科技项目管理办法》(豫档发【2022】2号)《开封市档案局关于开展2023年度档案科技项目立项工作的通知》(汴档文【2023】8号)要求,为做好2023年度档案科技项目立项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国家档案局科技项目申报

(一)选题要求

自选项目应根据《2023年度国家档案局科技项目立项选题指南》(以下简称《指南》)第一部分的“自主选题”确定具体研究项目,项目应聚焦影响本地区本行业档案事业高质量发展的关键核心问题,并具有一定的代表性和前瞻性。重点项目应从《指南》“重点项目”中选择,可在该重点项目研究内容基础上进行适当扩展。

(二)申报单位条件

项目申报单位应具备完成项目研究相应的科研能力和科研条件,建立健全的科研管理、财务管理和会计核算等制度,能够保证项目顺利实施。

(三)项目申报

1.项目负责人应当具备与项目研究要求相适应的科研能力,无科研不端行为。自选项目的项目负责人最多同时主持2个在研项目;重点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只能主持申报1个项目,在研重点项目的负责人,不得主持申报新项目。

2.申报重点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应参加国家档案局组织的立项答辩,答辩形式和时间另行电话通知。

3.鼓励区域、行业内不同单位或跨区域、跨行业的单位联合申报项目。

4.推荐单位应组成不少于5人的专家组,对申报项目进行预评审。严格控制推荐项目数量,切实保证所推荐的项目质量较高、满足档案工作急需并具有较好的应用推广价值。推荐时应为每个项目出具独立的评审意见。

(四)经费保障

自选项目经费由项目承担单位自筹解决。重点项目经费在资助额度内进行申报,项目所需经费不足部分由申报单位自筹解决。重点项目经费一般在项目立项后拨付启动经费,按照项目执行进度拨付后续经费。

(五)申报程序及时限

4月4日8点前,申报单位通过“全国档案科技管理公共服务平台”(https://service1.saac.gov.cn)(以下简称平台)填写申报项目信息,确认无误后向推荐单位提交,并将已申报项目的任务书下载打印,加盖公章后扫描上传至平台。

二、河南省档案科技项目申报

(一)选题范围

根据《2023年度河南省档案科技项目立项选题指南》中的研究方向确定选题。

(二)申报程序

1.申报单位填写《河南省档案科技项目任务书》,经本单位签署意见盖章后向推荐单位报送。

2.各省辖市、济源示范区档案局或省级行业主管部门对本地区、本单位(系统)申报材料进行审核,提出推荐意见,填写《推荐2023年度河南省档案科技项目汇总表》,报省档案局;省直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中央驻豫单位的申报材料由省档案局直接受理。

(三)评审和推荐

省档案局组织档案科技项目评审委员会对项目进行评审,确定2023年度河南省档案科技项目计划。

(四)相关要求

《河南省档案科技项目任务书》纸质版一式2份请于2023年4月10日前报送至科研外事处,同时将电子版发送至邮箱kfwyykyc@126.com。申报材料电子表格可在河南省档案专业人员继续教育培训网络学习平台(http://hnda.haacee.org.cn/)首页下载。

科研外事处

2023年3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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