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各部门:
根据河南省教育厅办公室文件(教发规函〔2023〕496号)要求,为持续深化教育评价改革工作,全面推动《深化新时代教育评价改革总体方案》(中发〔2020〕19号) (以下简称《总体方案》)和我省《深化新时代教育评价改革实施方案》(豫发〔2022〕13号) (以下简称《实施方案》)的各项改革举措落地见效,充分发挥好教育评价改革的“指挥棒”作用,经研究,决定开展2023年河南省教育评价改革优秀案例征集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原则
申报案例要围绕改革党委和政府教育工作评价、学校评价、教师评价、学生评价、用人评价等关键领域,紧扣《总体方案》和《实施方案》工作要求,结合本地、本校实际,聚焦破除“五唯”顽瘴痼疾,总结和凝练推动教育评价改革中的有力举措、特色亮点及进展成效,为持续开展教育评价改革提供参考和借鉴。
二、申报原则
(一)突出针对性。坚持问题导向,找准教育评价改革的难点、重点问题或突出的短板、弱项,对症下药,拿出了破解问题的实招、硬招。
(二)突出实效性。工作措施要具体、有效,很好地解决了当下面临的突出问题,育人效果明显,师生获得感强,社会认可度高。
(三)突出创新性。工作理念、工作措施、方式方法等具有原创性、首创性,或对原有的方式方法有创造性地发展和完善,具有理论创新、实践创新、制度创新意义。
三、工作要求
申报案例要做到主题突出、特色鲜明、举措有力、效果明显,有准确的数字和详实的事例作支撑,具有可复制可推广的价值,可附图表或图片,字数控制在3000字以内。我校可申报1-3个优秀案例,请申报者务必于2023年7月20日上午10点前把相关材料电子稿报送至kfwyykyc@126.com,邮件名统一为“某某单位-教育评价改革优秀案例”。
下一步,省教育厅将分阶段持续征集优秀案例,择优推荐上报教育部,并通过多种途径宣传、推广,进一步扩大辐射面,提高影响力,积极营造全社会支持改革、参与改革、共享改革成果的良好氛围,引导全党全社会树立科学的教育发展观、人才成长观、选人用人观。
科研外事处
2023年7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