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实地勘察,办公楼地下车库内有少数机动车辆长时期闲置,占用公共资源,且摆放不整齐。经请示院领导批示,请车主于6月1号前,将车辆移至实训楼地下车库内。逾期,按照相关规定处理。
特此通知!
院办、院保卫处
2014.05.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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