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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关于认真组织参加“我所经历的脱贫攻坚故事”征集展示展播活动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0年07月13日 作者: 点击:[]

各部门: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扶贫工作的重要论述,全面展现脱贫攻坚取得的巨大成就,生动讲述广大干部群众投身脱贫攻坚的伟大实践,广泛宣传扶贫一线的感人故事和先进典型,展示社会各界凝心聚力决战决胜的精神面貌,营造打赢脱贫攻坚战的浓厚氛围,根据全国《2020年扶贫日活动方案》安排,国务院扶贫办决定举办“我所经历的脱贫攻坚故事”征集展示展播活动。按照相关工作要求,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送时间

1.文字类作品于7月25日前报送至党委宣传部邮箱;

2.图片类、视频类作品于9月5日前报送至党委宣传部邮箱。

二、材料要求

1.各部门应严格按照文件要求,实事求是报送有关作品,不得弄虚作假、侵权剽窃。

2.本次征集活动各部门报送案例情况和最终入选获奖情况将纳入全市扶贫宣传年度绩效评价。

3.文字类:作品题材不限,字数不少于1千字不多于1万字,作品必须为原创且未发表,严禁剽窃、抄袭,一经发现,取消评选资格(作品可附图),

图片类:图片作品要求原创,画面清晰、有说明性文字、有故事性,图片为jpg格式,可以单张也可以组图,

视频类:(1)微视频:时长3分钟以内,格式为MOV、MP4(mp4格式不得低于15M码流),视频标注为1920×1080(高清无损格式),音频声道分为1声道(解说、同期声),2声道(音乐、音效、动效),最高电频不能超过“-8dB(VU)”,最低电频不能低于“-12dB(VU)”,字母位置居中,黑体字60号,字边加阴影。视频中不得添加任何水印标识,不得插入任何商业广告;(2)微电影:时长分为5分钟、15分钟及以上两个类别。作品可采用动漫微电影、纪实微电影、专题片、纪录片、故事片等多种体裁,采用MP4标准格式,字幕必须为简体字,片中不能添加任何水印标识、不得插入任何商业广告。

三、联系方式

党委宣传部电子邮箱:kfwzyxcb@163.com

 

党委宣传部

2020年7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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