心理咨询

规章制度

您的位置: 首页 > 心理咨询 > 规章制度 > 正文

心理咨询室工作制度

时间:2019-09-03   来源:    阅读:

一、心理咨询室的服务对象为本校全体师生。

二、心理咨询室的主要服务内容包括:

(一)为来访者提供心理测试和结果分析,以帮助学生认识自我、发掘潜能。

(二)为个别有心理困扰的来访者进行鉴别、疏导、调整。

三、咨询师应当严守职业道德,尊重来访者,对咨询内容有保密的权利和义务,确保来访者的权益不受侵犯。

四、咨询师应本着真诚、尊重、温暖、负责的原则,对来访者提供最大程度的帮助。

五、咨询师若遇到自己不能处理的问题,应明确告诉来访者。

六、咨询师有权拒绝不属于咨询内容的要求。

七、每次咨询结束后,咨询师应及时整理咨询记录,分类存档。

八、咨询师应提前做好准备工作,营造安静、舒适的咨询环境。

九、咨询师应爱护咨询室的物品,保持好咨询室卫生。

十、咨询师若因各种特殊情况不能按时到岗,应提前请假,并安排其他人员代班。

上一条:个体心理咨询室使用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