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规范和加强我院学生实习工作,维护学生、学院和实习单位合法权益,维护正常的教学和生活秩序,保障学生人身和财产安全,促进学生身心健康发展,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教育法》《教育部等八部门关于印发〈职业学校学生实习管理规定〉的通知》(教职成〔2021〕4号)、《普通高等学校学生安全教育及管理暂行规定》和《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要求,结合我院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工作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贯彻落实全国、全省职业教育大会精神,坚持和加强党对教育工作的全面领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以职业需求为导向、以实践能力培养为重点,促进教育链、产业链与人才链、创新链有机衔接,深化产教融合、校企合作,推动职业学校学生实习制度化、规范化,不断为我省全方位推动高质量发展培养高素质专业化人才。
二、工作目标任务
学生实习的本质是教学活动,是实践教学的重要环节,是完成学业的重要内容。组织开展学生实习应当坚持立德树人,遵循学生成长规律和教育教学能力形成规律,理论与实践相结合,提升学生师范技能水平,锤炼学生意志品质,服务学生全面发展;应当纳入人才培养方案,科学组织,依法依规实施,切实保护学生合法权益,促进学生高质量就业创业。
三、工作职责清单
学生实习安全管理是一个系统工程,学院各专业、各教研室和全体教职工都要在学院统一组织指挥下积极参与学生实习安全管理的工作。对学生实习安全管理贯彻预防为主、教育先行、明确责任、实事求是、方便操作的方针,努力把事故消除在萌芽状态,并妥善处理好实习活动过程中发生的安全事故。
学生实习安全管理纳入学院安全工作体系,实行学院和指导教师二级负责制。学院作为教学单位对学生实习工作在具有指导与监督的同时,更负有主体责任,具体负责实践教学工作的实施及安全教育与管理;指导教师负责学生实习活动的指导与管理。
(一)学院职责
1.学院实习安全管理实行一把手工程,成立学生实习安全工作领导小组,统一负责本学院学生实习安全工作,确保学生实习活动的安全、有序、规范。
2.负责学院有关安全规定的落实、实习相关安全管理细则的制定、实习指导教师的安全管理培训及实习学生的安全教育工作。
3.负责与校外实习单位就学生安全实习工作进行协调、沟通。
4.组织实习学生办理人身保险,并与学生签订《学生实习安全承诺书》,提高学生的安全保护意识和防范能力。
5.配备实习指导教师,按教学计划规定的实习内容和时间指导学生进行实习活动。
6.负责检查学院实习教学安全管理规定的落实情况。
7.负责实习安全事故的调查、取证和一般性突发事故的处理。
(二)指导教师职责
1.指导教师是学生实习安全管理工作的直接责任人,负责学生实习期间的安全管理工作。如遇学生违法违纪、安全事故等情况应担任应急总指挥,及时处理,并向学院领导报告事故、事件性质、发生原因分析、现场处置措施和事故、事件责任等。
2.实习出发前,熟悉学院实习的各项要求和管理办法,组织参加实习动员大会,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培训。
3.根据实际情况,组建实习小分队,并指定一名品学兼优、责任心强的学生为小组长,建立日报告制度,定期召开实习情况汇报会,全面及时掌握学生的各种情况。
4.严格落实实习学生请销假制度,对因病、因事等原因离开实习单位的学生要保持密切联系,杜绝学生失联现象。
5.必须本着“预防为主,安全为要” 的原则,加强指导、监督、检查学生实习实训期间的日常安全工作。实习实训期间,利用各种途径和方式建立与学生的畅通联系,每半个月至少通话或视频联系一次,强调安全问题。
(三)实习生自身职责或安全规定
1.严格遵守实习单位和学校的各项校规校纪、实习纪律和相关要求。
2.积极主动接受安全教育,自觉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校纪校规,认真接受学院、辅导员、实习指导教师和实习单位的教育和管理,自觉学法、懂法、守法、用法,不做违法违纪的事,确保实习安全进行。
3.应严格遵守实习单位的纪律和安全制度。未经实习单位同意,不能改变实习单位的设备设施。请假离开实习单位(包括休息日)需经严格依照《初等教育学院教育实习生请销假制度》办理相关手续。
4.自觉遵守实习单位设备设施安全操作规程规范,在使用未操作过的设备前,应读懂其使用说明书,并有实习单位指导教师在场,方能操作该设备。
5.离开实习场所时,要关水、关电、关窗、锁门,按制度保管好物品。
6.实习途中要遵守交通规则,尽量乘坐公共交通工具,不乘坐无牌、无证、超载等非法运营车辆。车辆行进中,不得将手和头伸出窗外,不向窗外乱扔杂物,看管好自己的个人物品。
7.上下班及外出活动应结伴而行,不得单独在外留宿、闲逛;必须注意交通、财物、饮食卫生及人身安全,增强自我保护防范意识,随时注意身边的安全,并及时提醒其他同学注意安全。
8.不得参与传销等违法乱纪活动,严禁参与非法的娱乐活动或从事与实习无关的危险性工作;不得饮酒、寻衅滋事、打架斗殴、违规用电;严禁到无安全设施或者无专业救护人员的场所游泳等。
9.校外自主实习学生必须每周与指导教师联系一次,汇报安全等情况,如发生重大事故,应第一时间向指导教师、学院报告。学生无故离岗,实习小组组长应及时向实习指导教师汇报情况。
10.实习期间,禁止在校内外住所的任何部位焚烧垃圾和废物,禁止私拉乱接电线、电源,禁止存放和使用煤气、酒精、酒精炉、煤气炉、汽油炉、电热毯、电熨斗、电水壶和电热杯等电器。如使用室内电器进行照明或手机充电时,在符合安全防火要求的前提下,避免电线接触高温物体,要保持电器周围干爽;避免湿手触摸插座或开关以防触电;当插头发热或有烤焦迹象时应立即切断电源,并检查电器;如有故障,切勿自行修理,应联系电工或维修中心人员修理。合理用电时,须在限定负荷内用电,离开办公室、校内外住所必须切断电器电源。
11.实习期间,实习女生尽量避免单独外出和晚间外出。
12.使用互联网时,应遵守国家互联网相关法规,不得在网上散布谣言和违法信息,并不得参与网络信贷欺诈活动。
四、领导及主要人员职责分工
组 长:王社良王 伟
副组长:金 锦郭怀立赵 静 高 杰 郑 庆
成 员:实习指导教师及实习年级的辅导员
由学院院长、学院党总支书记任组长,统一负责本学院学生实习安全工作;副组长负责制定实习计划,统筹学生实习期间的安全管理;小组成员负责对实习过程和实习生各方面的安全进行全方位指导。
五、存在安全风险隐患
(一)交通安全隐患
实习生在往返实习学校途中遇到上下班高峰期,容易发生交通事故。
(二)火灾隐患
日常生活中可能在使用水、电、气时由于操作不当或违规操作,可能会引发火灾。
(三)心理安全隐患
由于各方面的压力,实习生在实习期间的心理健康状况需要重点关注。
(四)学生行为隐患
在教室内,有些学生可能会使用尖锐的文具,容易在打闹嬉戏中造成安全问题,此外,一些学生可能因为情绪波动或其他原因表现出攻击性行为。以上这些都需要引起实习生的注意。
(五)教学用具和设备隐患
教学用具和设备如果维护不当,就可能成为安全隐患。例如,电教设备、实验器材、实验仪器等如果没有经常维护和检查,可能存在安全隐患。
(六)紧急疏散隐患
在处理突发事件或者火灾等情况下,若教室的紧急疏散通道被堵塞或者没有明确的疏散标识,就会让实习生无所适从,给疏散工作带来不便。
六、风险防范措施
(一)注意交通安全
实习生上下班途中要注意来往车辆,自觉遵守交通规则,不乘坐非法运营车辆;电动自行车(含共享单车)在非机动车道内顺向行驶,严禁驶入机动车道,不闯红灯、不抢黄灯、不逆行、不超速、不猛拐、不并排行驶,礼让行人。
(二)注意用水用电用气安全
实习生在寝室或租房处要禁止使用大功率电器或违禁电器,离开房间时要将所有电源切断;在使用热水壶、暖瓶时要小心谨慎,防止烫伤。
(三)确保心理健康
实习生要关注自己的情绪,保持良好的生活习惯。如果遇到心理困扰,不要犹豫,及时寻求专业心理咨询师或医生的帮助。
(四)尽快熟悉实习学校环境
实习生要尽快融入实习学校、实习班集体,了解学生的基本情况;熟知教学设备和教具的使用;提高对安全隐患的认知,提高自救自护能力。
七、应急处置流程
当发生与他人冲突事件时,现场所有人员均应主动出面制止和劝解,避免事态进一步恶化,实习单位有关负责人、实习小组组长等应尽快将情况反映给实习指导教师和辅导员,实习指导教师和辅导员应按有关规定对事件快速作出处理,并将情况反馈回学院。
当发生学生人身伤害、突发疾病等情况时,首先应联系医疗机构进行紧急救治,并及时报告学院学生实习工作领导小组,有关人员接到通知后应立即中断手里的一切事务赶赴事故现场,配合救援和处理善后事宜。同时,要按照学生实习保险合同的要求及时向保险公司业务人员报案,并保留好各种证据及医疗单据。
当发生一般财产损害情况时,在场指导教师与学生应保护好现场,另外视情况报告学院及公安机关,请求调查处理。
当发生重大事故后,学生应第一时间向指导教师和辅导员报告,指导教师和辅导员立即向学院领导报告,并及时通知学生家长,将事故发生过程以书面形式上报。
附件一学生实习安全承诺书
为加强和规范学生校外实训的管理,确保学生安全、有效地完成实训实习,根据学校有关文件精神,制定本规定。实习学生和家长就实习期间的安全做出以下承诺:
一、遵守国家各项法律法规、实习单位各项规章制度和学校的各项规定,服从管理;
二、全面学习实习单位实习生管理相关规定和学生手册的内容,严格遵守有关管理规定;
三、自觉加强安全防范意识。切实注意保护自身的安全,妥善保管好自己的行李物品,搞好住宿卫生。做好防火、防盗、防毒工作,提高自身安全知识;做到举止文明,与同伴、邻居和睦相处;不喝酒,不打架,不斗殴;
四、熟悉所住房屋的应急安全设置,注意清理日常杂物,不堵塞通道和出口,房屋及时通风,安全使用煤气、天然气,安全用电,出门关门断水断电断气。注意电动车的充电安全,不乱拉电线。
五、遵守道路交通规则,不横穿马路、不翻越道路护栏、不闯红灯,乘坐安全交通工具;
六、晚上避免外出,出入结伴同行;
七、注意饮食卫生,到规范的商城购买物品,不到卫生不合格的地方就餐;
八、未经学院和实习单位同意,不擅自离开实习单位;
九、学生承诺如实向指导老师提供有效的联系方式,保持指导老师和辅导员的联系,汇报实习情况。如因提供的联系方式出现问题,发生任何后果,责任自负。
十、不到江河湖海游泳,不到危险地带游玩;
十一、学生家长对学生所在实习地点、住宿地点均了解情况,并确保学生安全;
十二、做到每日向班级辅导员汇报情况和家长报告情况,在人身或财产安全受到或可能受到威胁时应及时主动向班级辅导员报告,必要时及时报警;
十三、请假期间,行程应告知学校和家长,不随意更改行程;在请假期间发生人身安全和财产安全事故,由本人自行承担责任;
十四、实习期间违反本规定、其他违纪、违法行为或有损学校形象及声誉的,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处理。
我已认真阅读以上内容,并保证遵守。若有违反,自行承担责任。
学生姓名: 所在班级: 实习单位名称:
学生家长姓名: 学生家长电话:
承诺人(亲手签名、按手印): 日期:
附件二:初等教育学院教育实习生请销假制度
为加强我院实习管理,规范教育实习活动,保证教育实习活动顺利进行,根据河南省教育厅关于印发《进一步加强职业院校校企合作办学和实习管理工作的办法(试行)》的通知》和教育部等八部门关于印发《职业学校学生实习管理规定》的通知精神,结合8797威尼斯老品牌教育实习工作管理相关规定,特制定初等教育学院请销假制度。
一、所有实习生必须遵守学校有关实习的规定以及实习单位的一切规章制度,不得迟到、早退或缺勤。
二、凡属法定假日,均按实习单位休假规定要求执行。休假期间,原则上不得离开实习单位(地区),若确须离开,需向实习单位实习指导教师说明原因,并写出书面请假申请,若无此手续,所出现的一切后果由实习生本人承担。
三、请假规定
1.实习生一般不准请事假
因病或因特殊原因必须请假者,应事先履行请假手续。除特殊原因外,不得请别人或利用通讯工具间接请假,更不允许未经准假而擅自离开实习单位。
2.请假手续
急病请假,可由实习班长代呈请假申请。
慢性疾病、因事请假,须经相关部门准假后方可离开实习岗位。
请假一天以上应有书面请假申请,病假应有县级以上医院疾病证明书。
3.病事假审批权限
实习期间,实习生请假3天以内者,经实习单位实习指导教师、所在学院实习指导教师同意后,由各自辅导员批假;3天以上14天以内者,经实习单位实习指导教师、所在学院实习指导教师、辅导员同意后,由学院批假;请假14天以上者,经实习单位实习指导教师、所在学院实习指导教师、辅导员同意后,再报实习单位和学院,最终上报学校审批。
4.一周以上(含一周)病事假的处理
病事假累计两周以上者,实习期顺延;病事假累计超过总实习时间三分之一者,应予以休学。
四、请销假办法
1.请假获准后,应将准假条交实习学校或岗位负责人,并办好工作交接后,方得离开实习单位。
2.在家因病超假或因事不能按时到校者,应及时与辅导员联系,先口头请假,待返岗后附有关证明,补办书面请假手续。
3.假满返岗后,应及时到相应准假部门销假,不得过期而归,过期按缺勤处理。
五、缺勤处理
1.缺勤的认定
在实习期间内,凡未经本人办理请假手续未获批准而擅自离开实习岗位者,均视为缺勤。
2.缺勤的具体处理
实习生在学院实习巡查时不在岗或被实习单位通报不在岗1次,延长实习4周;学院实习巡查时不在岗或被实习单位通报不在岗2次,延长实习8周;学院实习巡查时不在岗或被实习单位通报不在岗3次,延长实习12周。
学院实习巡查时不在岗或被实习单位通报不在岗3次以上,或实际缺勤时间超过18周(含请假假期),则不允许参加毕业考核,推迟1年参加毕业考核。
缺勤情况严重的实习生,由学院参照《8797威尼斯老品牌学生违纪处分条例》第二章第二十条规定处理。